诉讼离婚如何办理

2023-04-17 11:24:20 来源:法务网

在我国,如夫妻感情却已破裂,解除婚姻关系主要有两种途径,一是协议离婚,双方自愿离婚,并就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的,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,这个程序也是最快,最便捷的程序;二是诉讼离婚,一方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另一方不同意离婚,或者双方均同意离婚,但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,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针对诉讼离婚的问题,简单归纳几点。


(资料图)

一、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准备民事起诉状、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等基本材料及复印件,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提供相关财产证据材料等。

二、离婚诉讼的主体一些要求。

1、无行为能力的的离婚诉讼,由其监护人代理参加诉讼。监护人可以是该无行为能力人配偶以外具有监护能力的人担当。

2、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,在此期间女方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。

3、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,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,法院不予受理;离婚诉讼中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,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告六个月内又起诉的,法院不予受理。被告起诉离婚的,不受六个月时间的限制。

三、离婚案件应由哪个人民法院受理?

离婚诉讼,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。 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;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,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。

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;没有经常居住地的,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,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,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四、离婚案件,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,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。

五、诉讼费需要交多少?

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。涉及财产分割,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2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离婚案件很多都是按简易程序进行审理,如适用简易程序的,一般诉讼费减半收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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